广东省照明学会申请入会指南
学会章程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广东省照明学会,英文名名称为 Guangdong Illuminating Engineering Society,缩写为GIES。
第二条 本学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广东省内照明科技工作者及有关涉及照明领域的科研、教学、设计、生产开发和推广应用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和动员我省广大照明科技工作者及会员,面向产业,服务地方经济,积极开展学术探讨和学术交流,促进照明学科的不断发展,培养、推荐业内优秀人才,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繁荣和发展我省照明事业,特别是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LED照明的发展作出贡献。第四条 本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五条 本学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第六条 本学会的办公场所设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517房。
入会条件
加入本学会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学会章程;
(二) 有自愿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 从事照明科研、教学、设计、生产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企事业单位;
(四) 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先进的科研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学会秘书处审核;
(二) 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议通过;
(三) 由理事会投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权利义务
一、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积极参加本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二、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弘扬科学精神,違守科学道德,不断新更新知识。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向本学会寄赠学术资料,交流和沟通信息,协助开展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推荐专家、学者参与相关工作。
入会方式
邮箱:1215692702@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